公 示
为严格、规范、执法、文明、透明执法,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和要求,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定,现将我局与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实施协议书》(委托事项详见附件,委托期限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示。
附件:1.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实施协议书
2.委托行政处罚事项
3.委托行政检查事项
4.委托行政许可事项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日
行政处罚.xlsx
行政检查.xlsx
行政许可.xlsx
行政职权事项委托实施协议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