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梅区农(农药)罚〔2017〕1号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 梅州市鑫裕农资有限公司 | 张裕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 警告,没收,罚款。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自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局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