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2018年(07号)
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来源: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11-01 10:3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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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金三角瑞丰大药房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要求,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

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1

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金三角瑞丰大药房

许可证号:

梅区DB7531153证书编号:

C-GD-15-MZ-0338注册地址:

梅州市三角镇三角村委综合楼10-11号

2018年10月11日,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SP跟踪检查中发现:

1. 部分药品未按包装上的储存要求陈列。

2. 部分已销售的处方药现场未能提供处方或其复印件。

2018年10月11日

2

梅州瑞丰医药有限公司梅园南瑞丰大药房

许可证号:

梅区DB7531219证书编号:

C-GD-15-MZ-0590注册地址:

梅州市江南彬芳大道梅园南A栋商住楼4、5、6号

2018年10月11日,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SP跟踪检查中发现:

1.     部分药品未按包装上的储存要求陈列。

2.     部分已销售的处方药现场未能提供处方或其复印件。

3.     企业现场提供的药品拆零记录不完善。

4.     药品验收记录不完善,无验收日期。

5.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未按采购记录,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核实药品实物。

6.     企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现场发现注册于该企业的执业药师(邱淦)的注册证已过期。

2018年10月11日

特此通告

 

梅州市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