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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16—2020年宜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10-22 14:24: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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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
2016—2020年宜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
  《梅州市2016—2020年宜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径向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

梅州市2016—2020年宜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办发〔2012〕12号)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宜居社区建设的函》(粤建房函〔2016〕150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宜居社区建设,如期实现到2020年全市社区基本达到宜居标准的目标,特制订本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宜居社区建设是一个蕴含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社会和谐的综合概念和持续过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思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健全服务体系,保障居住安全,丰富文化生活,构建新型宜居社区,全面提高我市新旧社区的宜居水平。

  二、工作目标

  据统计,我市共有86个社区,其中有11个社区已于2010—2015年期间获评“广东省宜居社区”。根据全省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省社区基本达到宜居社标准,因此,我市2016—2020年期间宜居社区建设任务为75个社区。
  按照各县(市、区)报送的宜居社区建设规划,2016年计划申报5个;2017年计划申报10个;2018年计划申报17个;2019年计划申报15个;2020年计划申报28个(详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宜居社区建设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改善社区环境、规范发展社区服务、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创新社区管理机制等六个方面。

  (一)完善社区基础设施。优化社区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重视老旧社区、城中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交通、教育、医疗、文体、养老服务等机构设施,为充分发挥社区功能提供基础保障。

  1.完善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新建社区要按照“考核指标”进行建设,充分考虑各种区域不同功能需要,优化和完善社区道路、给排水、供配电、通信、管道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布局居民锻炼健身的体育活动场所和生活超市、餐饮店等经营性场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梅州供电局]
  2.提升社区公共交通建设。配置和完善社区的站点、站亭、站牌等公交停靠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内交通指示标志,加快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3.完善社康中心建设。社康中心医疗设施和人才配置进一步完善,建立优秀医疗人才交流服务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计生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4.建设社区文体公园。充分利用拆除违章建筑后的空地、尚处于纯绿化状态的公共绿地、以及社区内的空地建设改造成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工业园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集中的社区,要因地制宜设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条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财政局]
  5.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完善居家养老指导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

  (二)改善社区综合环境。完善社区环卫设施及雨污水系统,平整后街背巷的路面,整治建筑物立面,提升社区绿化景观,优化社区公共空间,重点提升城中村等老旧社区环境。

  1.保持社区干净整洁。鼓励支持创建绿色社区,动员社区居民共同做好环境卫生保护工作。社区内各类商业设施要证照齐全,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社区建有二类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小型环卫设施建设,配备足够的卫生清洁和垃圾清理人员,定期打扫和清洗道路和公共场地,实现垃圾及时清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
  2.提升社区绿化景观。完善社区绿地建设,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充分挖掘潜力增加绿地面积,老旧社区、城中村社区要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白蚁防治力度,加强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的房屋白蚁预防管理,完善“四害”防治基础设施,有效控制社区“四害”密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局]
  4.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和培训,培养居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补充垃圾分类回收桶和回收点,实行垃圾分类回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爱卫办、市环境保护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社区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鼓励居民利用太阳能、管道天然气等清洁优质能源产品,减少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
  6.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社区要通过宣传栏、讲座和结合产品推介活动等方式对居民进行低碳生活教育。倡导居民节约资源,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局]

  (三)规范发展社区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出发点,不断拓展服务内容,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完善公共服务、自助互助服务、商业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

  1.提升社区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从方便居民办理各项业务基层政务服务水平,有条件的街道办、居委会要实行集成政府办事机构“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户籍登记、劳动就业等优质政务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成立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保障、心理辅导、老幼照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等多样化的特色服务,健全志愿者服务网络,按照“三分钟到场”要求,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公安消防局]
  3.推进专业化物业管理。整合优化社区管理资源,改变目前社区物业服务内容单一的状况,实行社区物业服务区域内秩序维护、清洁卫生、消防巡查、机电设备维护一体化的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四)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加强社区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居民安全感,及时排查、调解和处理社区矛盾纠纷,建立畅通的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范机制。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社区安全防范。重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实现治安刑事案件逐年减少。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构和制度,矛盾纠纷发生率逐步降低,矛盾纠纷化解率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互助组织、社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不断完善建筑密度过大的城中村社区消防设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居民开展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逃生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消防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完善社区文化设施,促进社区文体资源整合和利用,不断创新社区文化活动载体,加强社区之间的活动交流,促进社区文化发展。

  1.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努力形成功能合理、布局合理的文化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城乡规划局]
  2.丰富居民文体生活。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社区组建业余文化队伍并举办舞会、文艺晚会等文体活动,各级各部门应为开展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提供相应服务保障和便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民政局]

  (六)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带动作用,理顺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发展社区自治组织,构建新型社区管理模式。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区党组织指导协调作用。积极参与建设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推动社区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党群沟通的固定渠道,党代表与社区建立固定联系,定期到社区开展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民政局]
  2.制定社区议事监督机制。建立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自治组织,实现公民自我管理、社区自我治理的目标。构建社区事务工作站开展自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以及监督功能。制定社区事务议事规则,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居委会与业委会走向融合。建立健全民主评议会、居民论坛、听证会等多种监督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与居民的互动功能,共同建设和谐社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创建宜居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
  (二)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宜居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报道群众参与的人和事,用生动的事迹引导人、启发人,使创建宜居社区工作深入民心,激发群众对创建宜居社区的热情,为创造美好生活环境与安全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建性,形成全民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协调联动,主动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指导社区开展创建工作,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形成推动宜居社区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完善宜居社区软硬件设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科学规划,逐步完善。开展创建宜居社区活动是一项利在当代,惠及子孙后代的民生工程,一定要树立长远意识,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布局,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让宜居社区在规划的指导下建设得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实际性,使之成为有客家特色的宜居社区。
  (五)加强督查,以督促建。为确保我市创建宜居社区工作顺利推进。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街道创建宜居社区工作进行督查,结合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以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创建宜居社区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