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调整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的公示
来源:梅江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9-19 09:4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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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文件精神,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在保持基本殡葬服务收费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给办事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更优质的殡仪服务,结合运营成本,决定对部分选择性收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及增加部分选择性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梅州市殡仪馆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标准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至2019年9月29日,新收费标准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咨询电话:2202284,监督单位:梅江区民政局,监督电话:0753—2196861。

  附: 1、《梅州市殡仪馆选择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

  1  

  梅州市殡仪馆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编号

  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服务内容

  1

  小路抬尸

  200米以内

  100

  车辆无法通过的小路。(原收费标准66元)

  2

  特殊尸体处理

  元/次

  1类:220

  2类:660

  事故、医疗术后人体器官处理(事故散尸处理)。抬尸用手套、担架、消毒药水耗材。1类为医疗术后人体器官处理、非事故散尸、一般腐臭的遗体处理,或其他殡仪服务单位已用收殓材料包扎运送到馆的事故遗体处理。2类为事故散尸及高度腐败的遗体处理。

  3

  事故尸体整容

  具

  1类:300

  2类:800

  对各种事故尸体的要求。1类为对事故遗体断肢的简易接驳。2类为对整体残破(除脸部残破)达到20%以内的事故遗体的整理。超出上述范围的事故尸体整容,根据需要视聘请专技人员对事故遗体进行的实际整容情况而商定。

  4

  协助尸检

  具/次

  170

  协助尸检。


  移动冰棺出租

  元/天

  100

  不含运费。

  6

  瞻仰(认尸)

  元/次

  30

  认尸、看尸。

  7

  拜祭先人(骨灰)

  元/次

  30


  8

  留炉

  元/具

  300

  约定时间火化。(原收费标准110元)

  9

  火化垫尸板

  元/块

  30


  10

  带棺火化(环保纸棺)

  元/副

  300

  (原收费标准168元)

  11

  木棺处理

  元/副

  100


  12

  随葬品处理

  元/批

  1类:66

  2类:160

  随葬品、遗物处理。1类为有少量随葬品、遗物;2类为有灵屋等大型、大量随葬品、遗物。

  13

  自捡灰高档炉

  元/具

  800

  含骨灰清理、包装。

  14

  骨灰处理

  元/具

  150

  含选捡骨灰、冷藏、入骨灰盒(盅)。

  15

  化骨骸

  元/副

  165


  16

  租用花圈

  元/只

  20

  含写挽联。

  17

  租用花篮

  元/只

  50

  含写挽联。

  18

  租用黑纱

  元/条

  2


  19

  鲜花伴灵

  元/次

  面议


  20

  预约收尸服务

  元/具

  200

  晚上6时至次日上午8时。(原收费标准96元)

  21

  外来冰棺消毒

  元/副

  100


  22

  遗体拜祭

  元/次

  200

  按照丧属要求,提供拜祭场所、桌子、抬送遗体及卫生清洁。

  23

  仪式主持服务

  元/人次

  160

  应丧属要求,提供民俗仪式主持服务。

  24

  资料查询

  元/次

  50

  含资料查询、补开证明。

  25

  租用

  悼念厅  

  大型(可容纳101人以上)


  680

  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以及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棺、哀乐播放装置等专用设备。

  中型(可容纳31-100人)


  300

  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以及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棺、哀乐播放装置等专用设备。

  26

  租用大休息室(可容纳31人以上)

  元/次

  260

  含茶水服务,配备相应数量的座椅以及风扇等降温设备。

  27

  租用灵堂:21平方米以上

  元/天

  350


  28

  外出化妆

  元/次

  600-800

  提供上门为遗体化妆服务,城区内600元,梅江(梅县)区乡镇、村800元。

  (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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