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府办[2022]5号)等文件要求,对由我局牵头起草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实施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我局拟清理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2年6月26日之前反馈到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地址:梅江区江边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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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梅江区科工商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