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我局组织编制了《梅江区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2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247724127@qq.com
2.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5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753-2196990
4.传真:0753-2192189
附件.梅江区2023年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江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