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龙坑等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国土分局  发布时间:2018-12-21 16:04:00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龙坑等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在20181121日《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等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的基础上,定于20181227日召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龙坑等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1227日上午830分至下午6时。

地点: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阁公岭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二)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18122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邮寄递交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邮寄地址:梅江区华南大道31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邮政编码:514071;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32119823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