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龙坑等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在2018年11月21日《关于召开<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等27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的公告》的基础上,定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龙坑等8个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6时。
地点:梅江区西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坑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秀竹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四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太平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龙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阁公岭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进行听证。
三、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代表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二)听证会代表熟悉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较关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三)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一)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二)遵守会场秩序,不得歪曲事实;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二)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18年12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邮寄递交报名申请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须同时提交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正本,个人的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我局将在提出申请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中指定听证会代表。邮寄地址:梅江区华南大道31号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邮政编码:514071;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3-2119823。
特此公告。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