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九届梅江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3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本轮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有的政治意识不够强,领导班子谋大局促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传导压力不够,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有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改革发展、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敢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在推进巡察整改上出实招、求实效,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定科学、精准、能操作、能见效的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巡察整改要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通过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把解决共性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坚持“严”的基调,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巡察期间,巡察组还发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