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及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粤水运管〔2020〕2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切实做好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工作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22〕547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各级防汛责任人工作变动的实际,为继续做好今年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加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的领导,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现将梅江区2022年度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责任人名单(附件1)、梅江区2022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附件2)拟调整公示,现呈报区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李振强 ,联系电话:1510753****
附件:1.拟调整后梅江区2022年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责任人名单;
2.拟调整后梅江区2022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拟调整后梅江区2022年水利工程防洪安全责任人.xls
2.拟调整后梅江区2022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