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当前位置:首页 > 知识库 > 其他服务
如何申请成立 业主委员会? (2019-09-24 00:31:31)

平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与小区所在居委会联系,由居委会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