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助参加城乡居保,是指倡导、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对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形成有力补充。资助参保,属于自愿和无偿行为,不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以资助参保为名从事营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