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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10 15:38: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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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区府办函〔202234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和市属驻区各单位:

《梅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5


梅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满足全区人民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号)、《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和《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健身需求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持续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持续推动全民健身赛事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

(二)主要目标

第一阶段(2021—2023年):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方式,公共体育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体育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人民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以上。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0%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38名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6万人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2%以上。

第二阶段(2024—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全省前列,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0平方米以上。辖区全部镇(街道)均建有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等,建成城乡“15分钟健身圈”,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5%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40名以上,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8万人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5%以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培育规模型体育产业企业。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5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立足群众需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以梅江区“三馆一站”建设全覆盖为契机,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围绕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要求,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各镇(街道)均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农村(社区)重点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已实现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增配体育设施,增加建设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

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社区体育公园和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到2021底,完成梅江区全民健身中心移交并实现正常运营。到2025年建设完善体育场馆5个以上,新增3块足球场,新增健身小广场70个,社区体育公园5个,积极整合改造老场馆、旧厂房等资源用于体育健身,为群众提供更多健身场所,基本实现“15分钟健身服务圈”全覆盖。重点推进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根据《广东省健身步道总体规划(20192030年)》及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设计主题健身步道、登山健身步道,积极打造先行示范段。每个镇(街道)争取建设健身步道,积极推进体育健身工程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和社区延伸,促进我区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传承非遗文化,创新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结合“文化下乡”“文化五进(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群文活动,持续开展各类足球赛、健身展示、骑行等形式多样、群众参与性强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梅江区足球联赛,梅江区、梅县区机关干部职工羽毛球赛友谊赛、健身气功推广活动、“重阳节”老年展示活动、“体彩杯”老年人运动会、美丽梅州美好家园骑行等活动,逐步扩大赛事活动的影响力,提升赛事活动的参与度。扩大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跑步、广场舞等项目的健身人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充分利用本区自然资源和生态优势,积极争取承办国家、省、市各种体育项目比赛。以“一县一特色”为抓手,结合文化生态旅游倾力打造“梅江百里徒步”活动,使之成为区域旅游、体育健身品牌项目。办好“区长杯”“梅江杯”“体彩杯”等赛事,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深入挖掘健身项目文化内涵,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辟体育健身专题、专栏,树立体育健身榜样,讲好体育健身故事,宣传体育健身效果,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激发全民健身热情。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讲求实效”的原则,做好体育非遗传承保护。依托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做好传统体育类、民俗舞蹈类非遗保护和传承,支持梅江区狮舞(席狮舞)传习所等传承单位建设,做好项目挖掘整理和推广宣传,不断探索传统体育和民俗舞蹈艺术化、商业化传承路径,使之为我区全民健身服务。重视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的功能,普及推广传统体育项目。支持开展健身气功、武术、太极拳等传统体育活动和竞赛。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赛事活动安全。

(三)加强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鼓励培育各类体育协会和健身组织发展壮大。以体育总会为枢纽、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充分发挥足球协会的“龙头”作用,以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协会的示范作用,使全民健身覆盖城乡不同人群和行业,不断丰富城乡居民休闲健身生活。重点培育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加强利用体育社会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建设,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常态开展“体育指导员进社区”活动。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推动体育教师、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等各类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积极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等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健身指导服务。预计2025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40名以上。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引领作用,以市民健身需求为导向,组织引导全民健身志愿者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讲科学健身知识、传授体育技能、指导使用体育设施,向市民传授健身方法、运动伤害防护等专业健身技能和业务知识,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社区居民提供赛事活动指导、健身指导等服务。建立完善的各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组织体系,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定期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和交流活动,落实激励、奖励制度。

推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档升级,明确工作职能职责,开展常态化测定工作,出具运动处方,科学指导健身。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鼓励城市社区健身指导站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康体服务,把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预计至2025年,全区单项体育协会达2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800名,晨晚练点达到180个,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健身的人数达到25万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18万人,城乡居民体质测定达标比例达到95%以上。

(四)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按照市、区发展足球文件精神,加强足球后备人才培养助力“足球之乡”复兴。坚持“体教结合”,与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密切合作,充分借助社会组织力量,不断深化合作,提升校园足球水平。构建以区业余体校为龙头,以各中小学校设立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训练网点为基础的青训网络体系,实施“外教进校园”工程。创新国际合作模式,加强区体校各梯队教练员交流,不断提升青少年专业足球运动水平。建立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校园任教制度,加强梅州校园足球师资培训。至2025年落实每所中小学配齐2名足球教师,实现足球教师每人每年至少参加4期常规培训,骨干教师至少2期专项培训。贯彻落实《〈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促进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吸纳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者担任校外体育辅导员。

建设学校、家庭、社区青少年联动体育服务体系,制定社会体育组织进校园准入标准及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客家民俗体育进校园,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深入推进青少年健康工程。根据梅江区的学制以及青少年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实施“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学校与各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针对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等突出问题的科学预防和运动干预。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进校园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注意把课堂内教学与课堂外教学活动结合起来,发挥整体教育效应。

(五)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产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大力培育规模型体育产业企业,促进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教育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培育健身休闲产业特色,进一步壮大我区体育产业综合实力。

大力发展足球产业,积极推进竞赛表演业、健身培训业发展,为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加大政府对高端赛事、品牌赛事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竞赛市场。扶植赛事运营服务机构,提高赛事运作专业化水平。支持体育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足球、篮球、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瑜伽、武术等运动项目培训。推动梅州客家非遗体育项目及体育元素融入市民生活,以“生产性保护”策略积极推进以“非遗类项目”为代表的客家传统体育项目产业化。充分利用客天下等自然景观优势,大力推进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积极探索创新举措,推动文旅体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我区文旅体经济活力。在市相关部门领导下,与其他区县合作办好梅州马拉松赛事。

(六)建立健全全民健身信息服务机制

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以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准确掌握本区体育场馆数据、市民体质数据、体育社会组织数据、民众健身与消费习惯数据等信息,为本区全民健身工作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服务。开设“梅江文旅体”微信公众号,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和部分户外运动基地WiFi全覆盖,全面提升全民健身信息服务能级。到2025年,本区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水平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初步建立起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体系。

促进全民健身信息及时共享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程“电子档案”,逐步建立专业、完备的全民健身在线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健身项目、指导员情况等信息,形成镇(街道)、村(社区)二级全民健身信息化工作管理与运行的畅通渠道。分析国民体质监测数据,推广科学健身理念,指导大众科学健身。做好体育场地普查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定期公布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推动镇(街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让群众充分享受信息化为健身带来的便利。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评估制度,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制定多层级、多元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健身活动。把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区文明单位创建等测评体系。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支持单项体育协会研究制定运动项目业余等级锻炼标准、教练员认证体系,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激励机制。

(二)强化科技创新,建立全民健身信息服务机制

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利用“互联网+”技术,结合各级全民健身工程“电子档案”,逐步建立专业、完备、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在线服务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健身场馆、赛事、活动、健身项目、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等信息。继续推进我区国民体质检测中心的创建,支持打造智慧体育示范场馆,推动体育场馆数字化升级改造,建设数字化室外场地设施。鼓励互联网信息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支持与高校合作提升技术创新科研力量。

(三)完善培育机制,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

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为各类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积极发挥体育院校、体育科研院所的智库作用,引导体育科研人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培训、分级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公益性项目型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全民健身法律保障

依法推行健身设施、体育服务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强化体育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和公共健身场地的监管,提升群众健身安全保障水平。落实普法责任制,宣传普及体育法规,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依照省、市、区的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与省、市、区实施计划衔接的配套体系,确保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

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要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定期对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在2025年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政策解读:《梅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解读

图解:一图读懂《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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