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梅区府办[2024]3号(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江区支持连片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奖补细则的通知)
2024年7月2日梅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梅江区支持连片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奖补细则》(梅区府办〔2024〕3号)文件,为便于对《梅江区支持连片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奖补细则》》(以下简称:奖补细则)的理解,我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健全我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配套政策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支持发展我区连片150亩以上或单一经营主体500亩以上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以下简称“连片经营项目”)和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以下简称“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梅江区支持连片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奖补细则》。
二、制定《奖补细则》的主要依据
制定《奖补细则》的主要依据有市委、市政府《梅州市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梅市明电〔2023〕127号)、区委、区政府《梅江区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梅区明电〔2024〕2号)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奖补细则》主要内容
《梅江区支持连片规模化集中经营项目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奖补细则(送审稿)》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第一章加强用地保障措施。主要内容为保障连片经营项目和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做到应保尽保的保障措施;第二章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主要内容为明确对2024年至2026年期间的连片经营项目和农业产业园项目,新增加的耕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及新认定的品牌建设主体给予一次性财政奖补的具体标准;第三章严格奖补办理程序。主要内容为明确对申报奖补的项目的办理程序及各职能部门审核要求;第四章落实监督管理措施。主要内容为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各个环节中需履行的监督管理职责;第五章 附则。主要内容为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印发日期
本奖补细则于2024年7月2日印发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三年。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梅州市梅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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