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10:33: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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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梅州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新时期中小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企业创新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对应国家和省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时间要求,我市企业网上提交申报评价信息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提交时间以最后一次补正提交时间为准),省科技厅每月20日公示一批企业评价结果。

二、申报对象

以往年度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有效,已失效)、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及拟申请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认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方式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顺序点击“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理入口”按钮,进行网络注册和评价信息填报。

四、注意事项

1、注册和评价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填报和上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上传有法人代表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等证明材料应彩色扫描;

3、入库企业如在《营业执照》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应及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4、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

五、联系方式

梅州市梅龙西路3号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电话:2242410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2〕234号)

2、各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

附件1.粤科函高字〔2022〕234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各县(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咨询电话.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