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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首先不是免费再就业培训,是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培训项目有: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美容师、厨师等;可到以下学校培训:梅县技工学校,梅县区利民职业培训学校,梅县区启程职业培训学校,梅县区新港职业培训学校,梅县区云电商职业培训学校。联系电话:0753-2589658。

人社局: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人同其招收的应届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自主创业(包括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在校及毕业5年高校毕业生稳定创业6个月以上可以给予4000元租金补贴,最长3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到梅州市人才网注册报到,打印登记表一份与报到证一起到人力资源市场报到。

梅州市档案局:大学生毕业档案,由学生所读院校毕业后统一转(寄)回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暂管。大学生毕业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查找。

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一年2次左右。你可上网查询以往招聘公告的相关资料。

市卫计局:根据规定,具有中专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可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考取资格后执业机构级别类别暂无明确规定。考生可自愿选择各种学历教育式继续医学教育,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市扶贫开发局:对于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主要采取兜底脱贫为主。各县(市、区)民政局协调同级扶贫部门,对现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进行认真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在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于拥有土地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还可以在完成土地确权的基础上,以流转土地赚租金的方式实现增收;在对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的同时,有条件的也可以考虑将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纳入受益对象。

市扶贫开发局: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残联发〔2018〕6号)精神,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可享受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等。如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来发展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政府会给予贷款贴息,也可以向村委或驻村工作队申请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等。至于你提到的建沼气池有没有补贴,可以咨询农业部门能源办了解相关政策,扶贫政策这方面是没有补贴的。

畜牧兽医局:目前,我市对于新申办养殖场没有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在技术支持方面,您可到当地畜牧部门咨询技术要领。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中共大埔县委办公室、大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埔办明电〔2019]10号)文件要求,大埔县鼓励支持发展民俗,对客房达3间以上的特色民宿(乡村客栈),经县旅游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认定为合格的,给予每间客房一次性补助0.5万元。按照《梅州市民宿(客栈)等级评定与划分》标准,在2020年底前被认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的特色民宿(乡村客栈),在市级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万元、8万元、3万元的基础上,县级按照市级扶持标准的双倍给予一次性扶持补助。

先到梅州市人才网注册报到,打印登记表一份与报到证一起到梅江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到。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高温津贴发放工作,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在每年6 月至10 月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有关高温津贴的发放,适用本办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 月至10 月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高温津贴的发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 ℃ 以下(不含33 ℃ )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第四条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第五条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在33 ℃ 以上的作业场所或者露天工作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第六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折算高温津贴,如当月折算后的高温津贴高于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月高温津贴标准的,可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发放当月的高温津贴。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津贴。 第八条 高温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并可年度调整。 第九条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第+条 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 年6 月1 日起施行。

根据粤人发〔2006〕165号文件精神,如果你在考录到机关或事业单位之前,与原所在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已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则你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你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工资按你的工作履历及相关学历核定。

我市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应用不作统一要求。用人单位在岗位聘任时,可根据岗位聘用的特点、要求和本单位岗位专业需要,自行确定是否需要提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应用合格证书。

办理异地就业(以下称为改派)的梅州生源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毕业生接收函),并由接收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在接收证明上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及盖章。请在工作日内带齐接收证明和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梅州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改派相关手续。改派原则上由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熟悉其情况的亲友代为办理。如需改派的毕业生无需再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的,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75%发给工资。

应届毕业生报到须带《报到证》原件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到信息登记表》到五华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到,可代办。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 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按规定: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您夫妻再生育后,已不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亦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