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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渠道  1.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粤省事”、“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2.公共服务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3.网上服务大厅(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isLogin=false ;  (二)线下服务窗口(地址):全市医保经办窗口。

(一)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试点医药机构、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且在选定异地医疗机构就诊时,以申请病种相关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办理结算时,应提供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到门诊收费处进行医保记账。(二)手工报销。参保人患病在未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第一步:申请报销。参保人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报销。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社会保障卡(未领取社保卡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账户信息)、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第二步:审核支付。医保经办机构对受理的资料进行审核,在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支付到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注: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时,应当自医疗费用票据上显示的诊疗截止日期起1年内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手工医疗费报销手续,因不可抗力或存在法律纠纷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一)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有效身份证到本市具备相应门诊特定病种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审核。(开展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从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上查询获取)(二)已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参保人员可提供以下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认定审核:1.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有效身份证;2.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特定病种门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门诊特定病种(简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门特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老年人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优先人群之一。从年龄上来说,目前新冠病毒疫苗只有年龄下限的要求,而没有年龄上限的规定。

梅县区医疗保障局:申请生育津贴需提供的材料:1.《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开户许可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需有银行盖章)。另需查看单位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领取凭证:(1)银行发放产假工资:打印产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并且一定要有显示工资字眼,并盖银行的章;(2)现金发放工资:提供会计凭证原件(账本),工资会计凭证原件要有制表人、审核人签名。由申请单位派人到区文体中心4楼医保窗口申报,提供的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纸,区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753-2586846。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目前,您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参保人员参保信息”线上打印。

   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梅州市外就诊的我市参保患者,如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认定标准且需长期服药门诊治疗的,可领取《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需由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填写病情摘要和医务科意见,并附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书和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前来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审批。

   市医疗保障局:为方便群众办理线上停保,“粤医保”开通了停保代办功能,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ylbzj/zfxxgkml/gzdt/content/post_2266978.html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 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 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可以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 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 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 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梅州市外就诊的我市参保患者,如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认定标准且需长期服药门诊治疗的,可领取《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申请表》,需由二级以上定点医院填写病情摘要和医务科意见,并附上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疾病诊断书和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前来兴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审批。

   市残联: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粤民规字〔2021〕1号)规定,纳入特困人员(五保户)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因您是五保户,属于特困人员,所以不能再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

市残联: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其个人缴费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

   记者从承保保险机构获悉,2022年度梅州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尚保”将于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新一轮投保,明年1月1日正式起保。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保尚保”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  去年11月,梅州推出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尚保”,投保人数达50万人次。记者了解到,今年的“保尚保”保障升级,实现赔付住院、特定病种门诊、特定肿瘤创新药品等大部分大病保险支付全覆盖,市民可用医保个账为全家投保,每人每年180元。过往购买“保尚保”未赔付的市民,续保待遇将定额翻一倍,赔付比例提高10%。已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备案的,可享受市内报销同等待遇,未办理备案的,仍可享受市内报销待遇的50%。在新的“保尚保”待遇标准中,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万元起付金以上的采取“分段计算,累计支付”进行报销,住院、门特、特定创新药均可报销,合计保额高达300万元。参保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保尚保”进行投保缴费,也可以到人保财险各营业网点、邮政网点、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及村委、社区等投保。

缴费标准为每年320元 2021-11-01 11:39:54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参保缴费工作会上获悉,即日起,2022年梅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集中参保缴费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今年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20元。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省的规定,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由2021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至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缴费标准新增40元,同时,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新增30元。  参保缴费对象为我市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本市户籍居民、本市各类全日制大学和中职技校的非本户籍学生;在本市就读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城乡居民医保;持有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在本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本市就读的港澳台大中小学生。  除享受政府全额资助参保的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小程序、“粤省事”小程序、银行窗口、乡村金融服务站、税务部门前台、签约扣款等便捷缴费。  全市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就读地参保。全日制大学、中职技校的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集中办理参保手续。特困供养对象、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建档立卡脱贫人员、边缘家庭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孤儿、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等其他困难人员,个人缴费由政府给予全额资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地以外的境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提前在参保地完成信息备案工作: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同一地市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转诊规定的人员。5.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统筹区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近期,一些从外省返梅的市民发现,自己的健康码变成了“黄码”。在当前疫情防控措施下,持有“黄码”的市民无法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一些场所也会受到限制。对此,市疾控中心作出解释:只需一次核酸检测呈阴性,“黄码”即可恢复为“绿码”。  根据全国疫情情况,有关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如果曾在疫情重点区域停留,例如该区域曾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停留,恰巧你在同一时段也在同一区域附近范围活动,意味着你已被列入健康排查管理对象。目前,对于广东省内而言,从国内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从出现本地传播疫情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粤人员,这两类人员的健康码会变成“黄码”。  根据广东省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持有“黄码”的人员需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线”距离,尽快前往就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黄码”快速检测专区,进行核酸检测。一次核酸检测呈阴性,“黄码”即可恢复为“绿码”。  市疾控中心提醒持有“黄码”的市民,如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黄码”会持续14天,将对个人日常的生活和出行造成一定不便。此外,市疾控中心呼吁近14天省外来(返)梅人员,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在48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月1日起,我省全面放开18岁以上(含60岁以上)人群接种第一剂次和第二剂次新冠病毒疫苗。市疾控中心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老年人接种疫苗的一些注意事项。专家表示,身体较健康、无接种禁忌的60岁以上人群可根据各疫苗接种点公布的信息,网上预约或直接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  “接种时要带好居民身份证原件,建议拿上近期健康体检报告,方便接种点医生进行健康评估。65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先到辖区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免费健康评估;70岁以上老年人,前往接种须家属陪同。”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黎国英告诉记者,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如果通过生活方式或药物控制,目前情况良好、处于稳定期,也可以接种;如果相关指标控制不稳或处于急性发作期,则应暂缓接种。黎国英补充道:“接种前,老年人一定要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身体状况和服药史。如果把握不准是否可以接种,建议先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咨询临床医生,然后带上体检报告,由接种点医生判断。”  “接种完成后,请老年人务必留观30分钟。如有不适,应及时联系现场急救医生。回家后,如果出现注射部位局部红肿、热痛或发热、头痛等症状,属正常现象,一般无需特别处理,经过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两至三天便可恢复。但如果体温高达38.5℃并伴有其他不适症状,则要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门诊。就医时告知接诊医生疫苗接种情况,当天不能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市疾控中心主任医师肖胜传提醒,目前我市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主要是灭活疫苗,全程需要接种2剂次,接种第一剂次满21天者,应尽快接种第二剂次。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请老年人继续做好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住所常通风等防护措施。(记者 刘巧)

  市人社局: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即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则无法认定为工伤。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现行的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标准有关规定,除恶性肿瘤(放、化疗)和肺结核2个病种每年需按自然年度审核外,其余病种认定后无需年审或重新申请。年度审核时,恶性肿瘤(放、化疗)病种的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继续放、化疗方案及化疗用药清单,肺结核病种的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近半年诊疗资料和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申请表可以在医保网站自行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