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考考什么?答: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大家俗称的“科目四”,也就是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标准: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C1、C2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答:如需在参保地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应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由所在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提出,并填写《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报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转诊转院,参保工伤职工应当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完成转诊转院手续。其中,认定工伤前已按医疗保险转诊要求办理了转院手续的,认定工伤后可视同已办理工伤转院;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自行转入其他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预防登革热要改善居住环境卫生,做好个人卫生,防蚊灭蚊减少蚊虫滋生,杜绝一切传染源,还可以用蚊帐、门窗纱网,蚊香、驱蚊器等减少蚊虫叮咬。对登革热病人至少要隔离在配备防蚊设施的病房之内,而隔离的时间不能少于5天。2、举措建议:登革热是由伊蚊叮咬传播的一种急性传染类疾病,登革热高发期间,减少去公园,池塘,水渠等草木多,潮湿阴暗的地方,出门前在衣物上喷洒防蚊液,避免接触疑似病患者。3、注意事项:日常生活要注意饮食清淡营养均衡,劳逸结合,多运动锻炼增强身体体质。蚊虫叮咬后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
您好!目前广州市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支付,您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参保地为广州市,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者的办事便利度,从源头上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先卖后抵”等风险,切实有效保障购房群众的财产权益,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即预告”服务举措,于2024年7月8日起,在市本级范围内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业务同步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在申请网签备案时,即默认同步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实行“一次受理、同步办结”。
您好,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只能到药品零售企业或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药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近期多地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上半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呈现出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支持缴存人,特别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消费方面力度不减,通过提取租房和贷款购房,有效满足缴存人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住房公积金提取额方面,上半年,多地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云南省保山市提取约10.92亿元,同比增长21.67%。四川省南充市提取20.60亿元,同比增长7.10%。浙江省温州市提取74.93亿元,同比增长3.86%……在提取种类方面,租房提取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据悉,陕西省汉中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0.9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75.29%;其中,租房提取4811.5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4.6%,同比增长437.85%。安康市租房提取共2093.92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64%。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上半年,多地坚持“提取优先于贷款、租房优先于购房”的原则,继续加大租房、购房提取支持力度,尤其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取租房方面着重发力,住房公积金帮助缴存群体租房安居的作用愈发显现。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上半年,多地重点在“用”和“活”字上下功夫,着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大贷款使用力度,有效用好政策工具箱,切实满足全市缴存职工购房需求。数据显示,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稳步增长。安徽省宿州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49亿元,同比增长52.71%。据悉,今年以来,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积极指导包括宿州在内的城市适度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全国各地缴存职工在省内各城市购房不受地域、户籍等限制,享有购房地同等贷款资格;推进与河南、江苏等毗邻省份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打好“组合拳”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6亿元,同比增长6.65%。其中,5月18日利率调整后,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874.5万元,可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92.28万元。值得关注的是,多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象更加精准。比如,上半年,苏州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48万笔、291.53亿元,同比分别大幅增长。其中,共发放青年人才贷款4790户、62.51亿元;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895笔、7亿元。浙江省嘉兴市贷款职工中非公有制职工占比72.3%;40岁(含)以下青年人申请贷款的占比77.1%;灵活就业人员占比6.46%,比上年同期增加2.6个百分点;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比81.39%,比上年同期增加9.93个百分点。汉中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82笔、5.88亿元,支持购房面积18.63万平方米。贷款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比94.19%,所购住房套数中首套房贷款占比90.62%,贷款者年龄30岁(含)以下占比42.11%、30岁~40岁(含)占比38.06%。业内人士认为,上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加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保障、住房市场政策协同,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并向多子女家庭、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适度倾斜。顺应新业态发展,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中低收入职工满足中小型、首次住房贷款、中青年职工改善性住房贷款方面效果显著,切实缓解了这些群体的购房资金压力。
尊敬的家长朋友:2024年暑假将至,为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负担,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清朗环境,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快乐的暑假,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温馨提示: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孩子的禀赋特质、兴趣爱好,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遵循教育规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非学科培训项目,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不盲目报班培训,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学科类培训(主要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学习内容),避免增加孩子培训负担。二、谨防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住家教师”、“思维训练”等各种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是违法违规行为。暑假期间,请家长不要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三、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家长在为孩子选择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时,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机构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即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且具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培训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的培训机构,更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避免误入“陷阱”。线下报名缴费时,要注意核对实际培训地址、培训内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上注明的一致。无办学许可证开展校外培训或者在未经审批的地址开展校外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四、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家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及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建议在缴费前确认收款方单位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凡是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费用,家长应警惕经营者“卷钱跑路”等潜在风险。五、合理安排暑期生活。多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体育锻炼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教育引导孩子不沉迷网络和手机,不接触有暴力内容的影视作品和书刊。六、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重点防范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教育孩子不得独自或自行结伴到山塘、水库、河流、海边等无安全设施和保障的危险水域玩耍、游泳,谨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孩子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七、不要参加违规竞赛。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网址:http://www.moe.gov.cn/srcsite/A29/202209/t20220929_665926.html)。2022年12月,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审核通过的《2022-2025学年广东省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4年5月更新了名单(网址:https://edu.gd.gov.cn/ztzlnew/xxl/tzgg/content/post_4061107.html)。请广大家长注意: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竞赛活动需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另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1号)明确,任何竞赛奖项均不作为基础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加分依据。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要求,中小学不能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个别校外培训机构和教育自媒体鼓吹竞赛与学生评优、升学挂钩,大肆贩卖教育焦虑,违规开展相关培训,希望家长理性看待参加竞赛的意义和作用,不盲目攀比,共同抵制未经审核违规开展的“黑竞赛”。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家长的关爱、教育和监管,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最后,祝愿广大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祝愿同学们暑期愉快!健康成长!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已办理歇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核验后属于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可以通过失业登记,其余情形不予通过。
一、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规则(一)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现场将随机选取一位家长代表上台抽取随机摇号录取规则,决定按照随机号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录取。(二)电脑摇号系统将参加摇号的学生以随机的方式生成8位随机号码,此随机号码与报名顺序、报名学校等字段无关,随机生成过程及结果人工无法干预也无法事先预知。(三)生成随机号码后,电脑摇号系统根据家长代表抽取的录取规则,将随机号码按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进行排序,然后进行录取,随机号码排序第一位的最先录取,然后录取排序第二位、第三位……依次录取,直到该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四)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现场将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全程录像,确保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替补录取规则(一)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替补录取规则1.替补录取规则将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现场,随机选取一位家长代表上台抽取替补录取规则,决定按照随机号码从大到小或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替补录取。2.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若民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在电脑随机摇号未录取的名单中,根据家长代表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现场抽取的替补录取规则进行替补录取。若替补录取学生未按时到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而再次产生招生空额,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再组织补录。(二)报名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补录规则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剩余招生空额由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向社会补录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补录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且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为依据开展补录工作,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名目向补录学生违规收费。
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哪些材料? 答:办理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市民朋友们可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服务大厅办理。办理所续材料包括:1、16周岁及以上的,本人带身份证办理。16周岁以下的,需监护人(父或母)陪同办理,提供户口簿(户口簿不能说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监护人的身份证。2、办证相片回执。3、办理赴港澳探亲的要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境外关系人身份证和回乡证的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1.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予报销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到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就医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2.在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予报销除紧急救治和抢救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到非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基金按规定不予支付。3.医保目录以外的内容不予报销参保人员在医院发生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范围之外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4.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不予报销非疾病治疗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那么不管是体育健身、健康体检,还是养生保健,都不属于治疗范畴,所以不予支付。5.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予报销在工作中发生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予以报销,医保不再重复报销。6.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不予报销参保人员由第三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医保不予报销。7.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不予报销由一些政府的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服务,主要是一些预防/控制疾病的服务,比如一类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这些基本是由国家来支付,所以医保就不报销了。8.在境外就医的不予报销境外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目前港澳台还属于境外。
1、正确认知,重在预防;2、终生管理,持之以恒;3、主动监测,合理评估;4、平衡膳食,总量控制;5、动则有益,贵在坚持;6、良好睡眠,积极心态;7、目标合理,科学减重 ;8、共同行动,全家健康。
您好!来信收悉。建议您通过“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或“移民局”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前往受理机关办理。办证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现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办证相片及相片回执;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广东省公安厅答复)
问:省内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对于助农产业方面的帮扶,有哪一些相关政策?答: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创业工作,营造勇于创业和勤劳致富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氛围,我厅于2021年联合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8部门共同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此外,我厅自2021年起,连续3年组织举办农村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得超值助农大礼包,包括知识产权免费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进驻优惠、金融产品低息贷款等项目落地辅助奖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一)领取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男、女均须年满60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二)申领办法1、登陆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业务大厅—养老—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或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或银行网点(镇村通服务网点)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港澳台居民不需提供户口簿。
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办理。《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七条规定了不予登记情形,其中包括已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原经营者经核验后不属于不予登记情形的,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租金补贴 人才政策: ●人才落户奖 ●免费住宿就业扶持政策: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缴费额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二分之一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受理股室为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股(电话:0753-2196711 / 2196757) 。 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 创业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在我市所辖乡镇(县城镇、中心镇除外)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类:户籍地为我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我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属返乡创业人员第二类的提供户口簿,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符合补贴条件(2)-(5)的补贴对象)(电话:0753-2196739 / 2196757) 二、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按实际支付租金核发,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3.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符合补贴条件(2)-(5)的补贴对象)(电话:0753-2196739 / 2196757) 人才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 (一)申领对象及奖励标准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 3.本科、技师5000元; 4.大专、高级工2000元。 注:每人只享受一次,本奖励与其他奖励可同时享受。以上学历包含非全日制。 (二)申领条件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全职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2年7月14日后将户口迁入梅州(含已在梅州企业工作人才); ②户口已在梅州,2022年7月14日后从梅州市外回梅工作(含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工作); 3.自主创业人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 ②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4.原在梅工作,2022年7月14日后辞职的梅州户籍人才,在梅州市外工作未满1年回梅工作的不享受本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人才落户奖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技术等级/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书、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近三年来社保缴费记录(不足三年按实际缴交情况提供); 3.户籍材料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或人才卡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租赁场地合同等材料,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领程序 1.提出申请。户口迁入梅州或回梅工作后再继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以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辖区人才驿站(各地人才驿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后),(梅州市人才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成后,可网上申报)。 2.受理单位:梅江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电话:0753-2352123) 二、免费住宿 (一)对象范围 外地来梅求职人员,若有意在梅江区辖区范围内求职、创业,每人均可提前一周提出免费住宿申请。每人限享受一次。 (二)入住酒店 1、客天下康祺酒店公寓、栖雅民宿:提供3天2晚免费住宿; 2、百岁山公寓:提供7天7晚免费住宿,如有实际需要可申请延期。 (三)申请流程 外来求职人才可通过“梅江人才”小程序“申请免费住宿”,在线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台港澳居民居住证、通行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填写求职单位(企业)、住宿时间等相关信息。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审核结果短信通知到指定酒店办理入住。外地来梅求职人员已在梅州市就业创业且有住宿需求的,指定申请百岁山公寓。逾期未入住者,视为放弃免费住宿资格。 (四)受理单位:梅江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电话:0753-2352123) “梅江人才”小程序二维码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 2.《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4.《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12月) 5.关于印发《梅江区外来求职人员免费住宿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区人才办〔2023〕1号) 6.《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
●档案转递 ●档案转出●档案接收 ●线上办理网址●咨询电话 (一)档案转递衔接 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线上:本人或单位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转出”申请办理,或者本人或单位注册登录广东省人社服务网上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选择“档案转出”申请办理;手机端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搜索“档案转出”申请办理。 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提交审核办理。 (三)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线上: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接收”,或者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人社服务网上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可办理;手机端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搜索“档案接收”申请办理。 (四)线上办理网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400) (五)梅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梅州市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0753-2262381 兴宁市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0753-3254177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196960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589135 蕉岭县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3-7188216 大埔县大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5559239 丰顺县丰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6688225 平远县平远县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0753-8898390 五华县五华县人才服务中心 0753-4431201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 4.《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
我市初二和初三13万学子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走进中考考场。梅州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各位考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日期考试时间科目6月30日 (星期日)上午08:30—09:3060分钟地理(初二)10:20—11:2060分钟生物学(初二)下午15:00—17:00120分钟语文7月1日 (星期一)上午08:30—9:5080分钟物理10:40—11:4060分钟道德与法治下午15:00—17:00120分钟数学7月2日 (星期二)上午08:30—10:0090分钟英语10:50—11:5060分钟化学下午15:00—16:2080分钟历史二、充分做好考试准备(一)妥善保管准考证,阅读考生须知。考生从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后应妥善保存,不得转让或顶替使用,正反两面均不得涂画、修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务必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二)做好各项准备,保证顺利赴考。1.做好出行准备。我市近期自然灾害频发,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保证按时到达考点。在赴考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立即向家长、班主任报告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2.关注天气变化。请考生和家长们密切留意天气变化,备好衣物及雨具,按预定路线赴考。考生须注意身体健康和道路安全,平安赴考。3.科学调整状态。请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舒缓紧张情绪,进行必要心理疏导,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以最好状态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一)遵守考试时间请牢记考试时间,提前35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要在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或金属探测仪安全检查。根据中考考务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智能手表、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密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三)认真规范作答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切勿在答题卡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和2B铅笔答题或填涂、作图,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予以当众答复,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人员将不予答复。(四)遵守考试指令考生须听清各项考试指令,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五)增强防范意识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切勿轻信任何所谓“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分数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切勿轻信所谓的花钱买“计划外指标”和助学金;请保持冷静理性和独立判断,增强辨别网络不实信息和谣言能力,远离“标题党”。考生和家长若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谨防被骗,共同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