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确认知,重在预防;2、终生管理,持之以恒;3、主动监测,合理评估;4、平衡膳食,总量控制;5、动则有益,贵在坚持;6、良好睡眠,积极心态;7、目标合理,科学减重 ;8、共同行动,全家健康。
您好!来信收悉。建议您通过“广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或“移民局”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按预约时间前往受理机关办理。办证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现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办证相片及相片回执;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广东省公安厅答复)
问:省内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对于助农产业方面的帮扶,有哪一些相关政策?答:尊敬的市民,您好!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村创业工作,营造勇于创业和勤劳致富的农村产业发展新氛围,我厅于2021年联合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8部门共同印发《广东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此外,我厅自2021年起,连续3年组织举办农村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获得超值助农大礼包,包括知识产权免费服务、创业孵化基地进驻优惠、金融产品低息贷款等项目落地辅助奖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一)领取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男、女均须年满60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或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二)申领办法1、登陆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业务大厅—养老—养老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或镇(街)、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或银行网点(镇村通服务网点)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港澳台居民不需提供户口簿。
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办理。《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 号)第十七条规定了不予登记情形,其中包括已创办个体工商户,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原经营者经核验后不属于不予登记情形的,均可办理失业登记。
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创业扶持政策:●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租金补贴 人才政策: ●人才落户奖 ●免费住宿就业扶持政策: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个人身份同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每月按实际缴费额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的二分之一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受理股室为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促进股(电话:0753-2196711 / 2196757) 。 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 补贴条件:1.劳动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用人单位就业(入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2.劳动者已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 补贴标准: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7000元,其他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或用人单位)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 创业扶持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第一类:在我市所辖乡镇(县城镇、中心镇除外)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 第二类:户籍地为我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我市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登记注册满6个月,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10000元。 补贴期限:一次性。 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属返乡创业人员第二类的提供户口簿,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相关创办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符合补贴条件(2)-(5)的补贴对象)(电话:0753-2196739 / 2196757) 二、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条件:1.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2)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2.初创企业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3.初创企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按实际支付租金核发,每年最高不超过4000元。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应提交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属退役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3.场地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 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1年或2年向登记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相关创业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出,核发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至满1年或2年期间的租金补贴。 受理股室(单位):梅州市梅江区江北仲元东路53号区人社局政务分厅一楼1-4号窗口(电话:0753-2352123 / 2196757);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符合补贴条件(2)-(5)的补贴对象)(电话:0753-2196739 / 2196757) 人才政策: 一、人才落户奖 (一)申领对象及奖励标准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3万元; 2.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2万元; 3.本科、技师5000元; 4.大专、高级工2000元。 注:每人只享受一次,本奖励与其他奖励可同时享受。以上学历包含非全日制。 (二)申领条件 1.博士、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其他人才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全职在梅企业(国有企业除外)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缴纳社保满6个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2年7月14日后将户口迁入梅州(含已在梅州企业工作人才); ②户口已在梅州,2022年7月14日后从梅州市外回梅工作(含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梅工作); 3.自主创业人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 ②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 4.原在梅工作,2022年7月14日后辞职的梅州户籍人才,在梅州市外工作未满1年回梅工作的不享受本奖励。 (三)申报材料 1.人才落户奖申请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技术等级/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书、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近三年来社保缴费记录(不足三年按实际缴交情况提供); 3.户籍材料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或人才卡复印件; 5.自主创业人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租赁场地合同等材料,企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申领程序 1.提出申请。户口迁入梅州或回梅工作后再继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可以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交至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辖区人才驿站(各地人才驿站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后),(梅州市人才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成后,可网上申报)。 2.受理单位:梅江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电话:0753-2352123) 二、免费住宿 (一)对象范围 外地来梅求职人员,若有意在梅江区辖区范围内求职、创业,每人均可提前一周提出免费住宿申请。每人限享受一次。 (二)入住酒店 1、客天下康祺酒店公寓、栖雅民宿:提供3天2晚免费住宿; 2、百岁山公寓:提供7天7晚免费住宿,如有实际需要可申请延期。 (三)申请流程 外来求职人才可通过“梅江人才”小程序“申请免费住宿”,在线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台港澳居民居住证、通行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填写求职单位(企业)、住宿时间等相关信息。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审核结果短信通知到指定酒店办理入住。外地来梅求职人员已在梅州市就业创业且有住宿需求的,指定申请百岁山公寓。逾期未入住者,视为放弃免费住宿资格。 (四)受理单位:梅江区乡村振兴人才驿站(电话:0753-2352123) “梅江人才”小程序二维码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 2.《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 3.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4.《梅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3年12月) 5.关于印发《梅江区外来求职人员免费住宿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区人才办〔2023〕1号) 6.《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
●档案转递 ●档案转出●档案接收 ●线上办理网址●咨询电话 (一)档案转递衔接 高校要及时将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线上:本人或单位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转出”申请办理,或者本人或单位注册登录广东省人社服务网上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选择“档案转出”申请办理;手机端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搜索“档案转出”申请办理。 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拟调入机构出具的调函提交审核办理。 (三)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线上: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选择“档案接收”,或者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人社服务网上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选择“档案接收”,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经审核通过可办理;手机端可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搜索“档案接收”申请办理。 (四)线上办理网址 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https://ggfw.gdhrss.gov.cn/rsdabzh/#/)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梅州分厅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index?region=441400) (五)梅州市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梅州市梅州市就业和人才管理中心 0753-2262381 兴宁市兴宁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 0753-3254177 梅江区梅州市梅江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196960 梅县区梅州市梅县区人才服务中心 0753-2589135 蕉岭县蕉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3-7188216 大埔县大埔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5559239 丰顺县丰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753-6688225 平远县平远县人才就业服务中心 0753-8898390 五华县五华县人才服务中心 0753-4431201 梅江区咨询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2〕21号) 4.《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
我市初二和初三13万学子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走进中考考场。梅州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各位考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日期考试时间科目6月30日 (星期日)上午08:30—09:3060分钟地理(初二)10:20—11:2060分钟生物学(初二)下午15:00—17:00120分钟语文7月1日 (星期一)上午08:30—9:5080分钟物理10:40—11:4060分钟道德与法治下午15:00—17:00120分钟数学7月2日 (星期二)上午08:30—10:0090分钟英语10:50—11:5060分钟化学下午15:00—16:2080分钟历史二、充分做好考试准备(一)妥善保管准考证,阅读考生须知。考生从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后应妥善保存,不得转让或顶替使用,正反两面均不得涂画、修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务必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格遵守各项要求。(二)做好各项准备,保证顺利赴考。1.做好出行准备。我市近期自然灾害频发,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及行程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保证按时到达考点。在赴考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立即向家长、班主任报告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2.关注天气变化。请考生和家长们密切留意天气变化,备好衣物及雨具,按预定路线赴考。考生须注意身体健康和道路安全,平安赴考。3.科学调整状态。请考生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舒缓紧张情绪,进行必要心理疏导,注意饮食卫生,避免意外情况发生,以最好状态参加考试,发挥出应有的水平。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一)遵守考试时间请牢记考试时间,提前35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要在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或金属探测仪安全检查。根据中考考务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智能手表、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密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三)认真规范作答考生须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考生号和姓名,切勿在答题卡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要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答题区域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和2B铅笔答题或填涂、作图,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纸、改正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和写在草稿纸或试卷上的答案无效。考试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予以当众答复,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监考人员将不予答复。(四)遵守考试指令考生须听清各项考试指令,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五)增强防范意识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切勿轻信任何所谓“学校”招生信息和录取分数的“小道消息”“内部消息”;切勿轻信所谓的花钱买“计划外指标”和助学金;请保持冷静理性和独立判断,增强辨别网络不实信息和谣言能力,远离“标题党”。考生和家长若收到或发现可疑信息和人员,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核实,谨防被骗,共同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梅州户籍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到户籍地派出所线下办理,而梅州市外户籍人员在居住辖区派出所居住登记之后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当然,您也可以足不出户,在线上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只需要三步:一、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在【办事】一栏里面点击户政【治安】,进入后点击【其他服务】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这里声明一点,目前只有本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港澳局民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二、按照指引填写申请人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三、选择领取方式,您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也可以选择发送到电子邮箱,确认信息无误后即可提交申请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标准划入,其中,2023年1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最低年限且选择按月缴费期间,可享受在职医保待遇,但不计发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参照执行。
职工医保参保成功后,可到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申办社保实体卡,并开设医保个人账户。目前可到以下8家协作银行网点办理: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无个账划拨的原因有:未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已缴费但未申办医保卡、已办医保卡但未激活、足额缴费但税务系统未成功推送缴费数据或医保系统未成功接收缴费数据、享受医保待遇但无个人账户的人员、医保系统中无参保人的医保卡信息数据等。
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办卡银行所属网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账户划拨情况。如发现个账未划拨,可到参保地医保行政服务窗口咨询或拨打热线电话查询原因。
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三)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四)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五)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六)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需注意的是,为配偶、父母和子女支付上述费用前,应先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绑定“亲情账户”。
问: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根据《广东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粤环[1999]17号文)发放的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是否还有效,如有效是否还要年审? 答:您好,原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自1995年8月1日起施行,于2006年6月5日废止。按照相关规定,《广东省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不再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区)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柜台查询;2、借助村(居)委会的政府自助设备粤智助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刷脸认证或者用智能手机扫描粤智助上的二维码进行登录,在“我要查我的城乡居民个人社保缴费记录”界面进行查询;3、登陆粤省事小程序—社保业务大厅—养老—参保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原则上都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我市2024年中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9日10:00至6月2日17:00,为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情况以及有关招生规定,梅州市教育局考试院编制了《2024年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下称《报考指南》),报考指南详见梅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或梅州市教育局官网。
可以联系对应的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更正。《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23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失业登记办理过程中,劳动者所选的作为服务管理机构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其后续跟踪服务和管理。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市于2024年1月起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政策。降费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遇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时,从次月起停止执行降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