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针 对实践中存在的法治副校长配备不平衡、聘任不及时、流动频繁等问题,《办法》统筹进行制度设计。一是完善聘任原则,综合考虑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并优先为 偏远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二是明确聘任机制,由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聘任计划,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组织学校选 聘。规定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配备2—5名。三是设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制度,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商有关部门 组建由不同派出机关人员组成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服务区域内学校。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对法治副校长人员库进行动态调整,对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的法治副校长 要及时补充,确保不缺位。五是规定了任期和续聘等管理要求。
市教育局:户口本上有显示曾用名,毕业证书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需要使用毕业证书时, 毕业证连同户口本一起使用。
答复:一是以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校长为目标。培养一批政治坚定、情怀深厚、学识扎实、视野开阔,能够引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家、大先生。 二是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运行名师名校长线上工作室,加强优质培训资源的开发、汇聚和共享,将提升教师校长的数字化素养贯穿培养全过程,实现名师名校长研修资源云端共享、数字共研。 三是借助实践点建设形成长效帮扶机制。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设立帮扶实践点,吸纳实践点区域内的教师校长参加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培育区域教育发展种子骨干队伍,实现在帮扶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名师名校长理念升华的“双提升”。 四是强化各级工作室贯通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挥统筹管理作用,理顺各级工作室运行与管理长效机制,以名师名校长为主体,以专业引领为重心,充分发挥工作室研修培养和引领带动的双重作用,建设完善名师名校长全链条培养体系。
今年9月份,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版了《梅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中小学科普读本》(2022版),该为可循环使用教材。截至目前,已将读本发放到各地各校,读本图文并茂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课堂教学,结合学校实际和教育特色,科学规划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互联网+明厨亮灶”和“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都是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的网络监管系统。“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市场监管局以食堂后台日常操作和食品加工过程为主要监控内容的监管系统,系统24小时在线,对食堂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食堂出现的“四害”等进行抓拍,每周形成内部通报文件,目前,实现100%全覆盖;“广东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是教育部门以学校为主体,要求每日上传从业人员培训、演练、每日巡查、食堂等级等台账资料的记录平台,目前,实现100%全覆盖。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扶持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 定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依法规范办学。幼儿园办学证照齐全、有效,办学行为规范。除新办园外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在申报日前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使用校车的幼儿园,按照《广东省 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等相关管理规定落实校车管理。 2. 收费合理合规。保教费符合当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 收费标准要求,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收费行为规范,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无乱收费现象。 3.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独立核算、制度健全、运转良好,无克 扣或变相侵占幼儿伙食费的行为。按要求设立专用账户,对财政补助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 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开支合理,账目清楚。 4. 办学条件达标。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须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要求,并达到县(市、 区)级以上教育部门等规定的办园标准。 5. 实施科学保教。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 量评估指南》和省教育厅《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 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 6.教职工配备和工资福利待遇合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配备教职工,从业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依法与 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年保教费收入的60%,教师工资水平达到县(市、区)以上教育等部门规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 资指导标准。依法保障教职工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上述条件可由各县(市、区)教育等部门进一步细化或补充其他条件。
广东省教育厅:我省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提供的资助有两项:1. 国家助学金资助;2. 免学杂费资助。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每学期1000元)。免学杂费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原国家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标准补助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学费高于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学校按规定可继续收取。
团组织转接操作流程:关注“广东共青团”>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未落实就业或返乡就业可先转至户籍地所在团组织。
2022年全国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5月7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动员和部署做好2022年高考工作。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公告称,疫情期间一些海外院校就同一课程同时开设面授(含因疫情影响调整为在线授课的情况)和远程等授课模式,在此特别提醒留学人员,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跨境远程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暂不在中心认证范围内,请广大留学人员在选择课程模式时注意区分。
市残联:目前我市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学校)由于无障碍设施不够完善,只能招收生活能够自理的符合招收条件的肢体残疾学生就读。我们会积极协调各职业学校创造条件,完善无障碍设施,让更多的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以招收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类型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可以申请就读。
广东省教育厅:您好!广东省教育厅网址为http://edu.gd.gov.cn
梅江区教育局:目前梅江区公办小学采用“户籍为主、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小学均划定了招生户口范围,学校招生户口范围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相应的学校就读,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入学。开学前一周家长可到学校咨询了解学位情况并向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接收转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21〕3号)文件要求:“除经省教育厅审批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异地(跨地市)参加中考的考生”,梅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各普通高中学校不招收非梅州市参加中考的考生。
五华县教育局:一、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要求,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同期进行,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制度,2021年“报考3+证书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7—8日,报名工作和组考工作已经结束。二、报名参加2021年“报考3+证书考试”的考生须取得毕业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再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三、你在留言中提到的“中专护理证书”,组考单位须是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为准。
梅江区教育局:学校严格按照梅江区公办小学招生政策,采用“户籍为主、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小学均划定了招生户口范围,学校招生户口范围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相应的学校就读,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积分入学。开学前一周家长可到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了解学位情况并向有学位学校提出申请,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接收转学生。
梅州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除了学杂费外,还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格按照省定项目进行收取。教辅资料费属代收费项目,由学生及家长自愿购买省教育厅列入的项目资料。
梅州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高中学生转学要求比较多,详细流程请上网查询广东省教育厅制定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第五章有关内容。此外,借读是违反《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行为,任何学校不允许学生借读或挂读。
五华县公安局:选择邮递方式正常情况下2个星期内能收到新身份证,您可以致电当地派出所查询办理进度。如果影响高考报考,您可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梅州市教育局:目前梅江区公办小学采用“户籍为主、划分学区、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招生,各小学均划定了招生户口范围,学校招生户口范围的适龄儿童可以到相应的学校就读,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的适龄儿童可到住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积分入学。申请积分入学可以上梅江区人民政府网了解(梅江区人民政府网—民生服务—教育服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积分方案),家长可根据居住地附近学校公告的时间节点直接到学校申请。已向学校申请积分入读但未被申请入读的公办学校录取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辖区内有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